2014年12月20日 星期六

【警察特考】一般警察、警察特考修正草案


公告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規則第四條附表二修正草案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考試規則第六條修正草案各1份,請社會各界於預告期間惠示 卓見。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12月20日
發文字號:選特三字第1031501725號

附件:

主旨:公告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規則第四條附表二修正草案、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考試規則第六條修正草案各1份,請社會各界於預告期間惠示  卓見。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51條第2項及第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考選部。

二、修正依據:公務人員考試法第7條。

三、旨揭考試規則修正草案對照表登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http://www.moex.gov.tw)「考選法規」之「法規草案公告」網頁。

四、任何人得於民國103年12月26日前,以書面或電子郵件向本部特種考試司(地址:11602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之1號,電子郵件:000437@mail.moex.gov.tw)表示意見。



 



相關檔案     
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規則第四條附表二「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應試科目表」修正草案對照表


http://wwwc.moex.gov.tw/main/news/wHandNews_File.ashx?news_id=1992&serial_no=1

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考試規則第六條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 


http://wwwc.moex.gov.tw/main/news/wHandNews_File.ashx?news_id=1992&serial_no=2

資訊來源:考選部 http://wwwc.moex.gov.tw/main/news/wfrmNews.aspx?kind=5&menu_id=317&news_id=1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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